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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秀霞 1999年9月我遭到邪恶的迫害被非法拘留。在恶警的逼迫下我违心的按了手印,被送到拘留所。回来时,家属代我签了名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我要彻底的否定这些。我不承认旧势力对我所做的一切安排。我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我要跟随师父,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10/21/1128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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