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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玲 我于19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。19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我被邪恶强行送進洗脑班。在此期间,在邪恶的压力下我写了“决裂书”。心中感到无限悔恨、痛悔。我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要认真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正念,决不动摇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10/21/1128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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