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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庆华 我是99年得法的,大法的法理让我个人心灵得到升华,从迷茫的个人生活中解脱出来。现在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及其后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10/21/1128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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