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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玺 在拘留所时被迫写下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10/21/1128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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