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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淑香 我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。99年7.20后,我村领导和镇政府派出所有关人员到我家多次骚扰。2001年,恶警把我抓到派出所。由于怕心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通过不断学法,我现在悟到,我的言行完全违背了大法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的一切过失,走好以后的路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10/22/1129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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