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桂琴
我于今年元月份到市场发放真象小纸条,被非法抓到公安局拘留15天。在里面说了“我不炼法轮功了”。现在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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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