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成琴
以前在派出所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,以及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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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