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荣
在邪恶迫害下,自己和别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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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