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宏香
以前说过“不炼法轮功了”的话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,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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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