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鲁素玉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