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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新玲

    我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后,家庭和睦,身体健康。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以后,我被非法送到洗脑班、看守所,在情的带动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决裂书”。后来听信了邪说,把大法书等都烧了。我走了错路,违背了大法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5/1130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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