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乔伊唐
因修大法而多次惨遭610及住地派出所的绑架。我被迫写过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5/1130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