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庆
我在洗脑班强迫所说的一切事情,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定走俢炼的路,来弥补以前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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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5/1130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