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镇利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5/1130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