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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邵圳英

    2000年春节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在广场被军人非法搜包,发现有《转法轮》和师父讲法录音带,就把我非法拘留在天安门派出所,后来通知地区驻京办把我带走。5月初派出所把我非法拘留,关進看守所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,它们找人代写了“悔过书”,我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向邪恶违心写下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紧跟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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