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会明 我2003年因散发真象传单,被邪恶非法抓到派出所,被非法判劳教二年。因承受不住迫害邪悟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现在声明:我在派出所、乡政府、劳教所等地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以及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