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万晶晶、万斌
99年7.20后受江氏集团欺骗,那时没有正念,说过的一些诽谤大法和不尊敬师父的话,做的违背良心的事今天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