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学明
在大法遭受邪恶迫害时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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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