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邨利民
2001年母亲受邪恶迫害,我由于认识不清,在邪恶的压迫下违心的代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和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