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连举
我几年前在邪恶强迫下写了不应该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我向邪恶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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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