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坤
本人于1999年7月,在各种政治压力下,签过“不炼法轮功”。我现在声明原来写过的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