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福山、王凤兰
当初给派出所片警签字,现特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