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淑贞
在99年7月20日后,我迫于单位的压力,违心的写了“与恶党保持一致,不再炼功”的保证,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迫害下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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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7/113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