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乐新
在1999年7.20以后,、被迫写出的“保证书”和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,一律作废!、现本人严正声明,精修大法,紧随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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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7/113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