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衡新芳
我在中共流氓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7/113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