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云树、董学莲
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声明作废。以后我将按师父指明的路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7/113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