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乐岚
在迫害初期,在邪恶强迫下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7/113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