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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凤杰、田福荣、吴香云 2005年9月19日我们被公安局强行带走,被迫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我后悔莫及,所以我要声明:所说的违背大法的话及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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