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雪梅
在六年多邪恶迫害中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更要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在证实法中走正自己修炼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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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8/113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