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和龙、魏建全
以前自己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讲清真象、证实法中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8/113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