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万明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我写了“悔过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法中精進,不辜负师父的希望,做好三件事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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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9/113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