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怀珍
由于我修炼不扎实,做出了不应该做的事。现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威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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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9/113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