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妙芳
在劳教所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9/113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