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秀奎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挽回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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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0/1134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