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艳
在邪恶迫害下,写过的“保证”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0/1134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