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英
1999年到2000年期间在派出所的威逼下,生出怕心写了违背大法的字据。非常后悔,特此郑重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