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德钦
我97年得法。在邪恶迫害大法最猖狂的时候,我做了违背大法与对不起师父的事,写了“三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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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