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桂荣
2002年10月1日我单位书记在我家强迫拽着我的手按手印签“保证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当时非我本意,所签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