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桂兰、肖淑英
本人所在社区邪恶逼家中其他不修炼的人写“保证”。在此严正声明以上“保证”作废;自己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