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淑珍、陶利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所写下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