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志兰、杨合沄
在被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