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红庆
父母在未明真象的情形下,代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走正以后的修炼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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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31/1134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