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葛玉芳 99年7.20邪恶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街委、派出所的人逼我写“与法轮功决裂”的保证书。那时由于自己心性不高,学法又不精進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强学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