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秋
在监狱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怕心和各种执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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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