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荷芬
在邪党疯狂迫害大法时,我曾说过违背大法的话,烧过大法书。现在声明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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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/1136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