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祥
我在看守所写的“保证书”是违心的,声明作废!我坚修到底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7/186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