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有贵、李瑞芳
1999年7月20日之后,在公安威逼与恐吓下,我们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(包括别人代写的)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彻底清除旧势力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