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文芳
2005年10月9日政法委、司法组等一伙6人非法强行将我绑架到洗脑班,现声明在洗脑班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