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福
1999年7.20后在高压迫害下,我曾写过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现声明作废。一律无效,今后努力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努力修炼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