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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洁 我97年得法,99年7.22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街道派出所诱骗下,为了掩盖,不愿被抓,写了“保证书”和交书等,这种错误行为,给大法造成严重损失,给自己造成深深痛悔,真正认识到自己犯下严重错误,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努力向世人讲清真相,揭露邪恶,紧跟师父正法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8/186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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